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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关于规范2026年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
2026-02-03    

全区各经营者、各相关行业协会:

  2026年春节将至,为进一步维护和谐有序的市场价格秩序,保障广大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合法权益,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,现提醒告诫如下:

  一、强化价格自律

  依法合规诚信经营

  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坚持公平、合法、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,合理制定商品和服务价格,不得利用节日消费高峰恶意囤积、哄抬价格,不得相互串通、操纵市场价格,维护市场价格正常形成机制。各相关行业协会要积极发挥作用,引导本行业经营者规范价格行为,不得组织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、联合涨价,共同维护消费领域的市场秩序。

  二、严格明码标价

  收费项目公开透明

  各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,规范价格收费行为。商场、超市、农贸市场等经营者要做到商品名称、计价单位、价格标准等信息真实准确、字迹清晰、货签对位;餐饮、住宿、家政、美容美发等服务行业经营者,要明确标注服务项目、收费标准,严禁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;旅游景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、政府指导价,落实景区门票优惠、减免政策,严禁擅自增设收费项目、提高或者变相提高门票价格;停车场经营单位要按规定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、计费方式、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;开展促销活动的各类经营者,要清晰公示促销方式、促销期限、原价、现价等重要信息。

  三、践行价格承诺

  履约守诺不打折扣

  各网络平台经营者要严格履行价格承诺,做到展示商品详情页与首页标价、宣传一致,不得显著弱化或不标示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,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;宾馆酒店、民宿等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,不得在合同生效后单方面毁约或擅自提高价格,不得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,不得实施低标高结、虚构原价、虚假打折等价格欺诈行为。‌

  自本提醒告诫函下发之日起,各相关经营者及行业协会要对照提醒告诫内容开展自查自纠,及时整改到位。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春节期间价格行为检查力度,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。经营者一旦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,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;构成价格欺诈行为的,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;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、政府定价的,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;构成哄抬价格行为的,最高可处300万元罚款;构成相互串通、操纵价格行为的,最高可处500万元罚款。

  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,发现价格违法线索后及时通过12315热线、网站、APP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。


自治区市场监管厅

2026年1月2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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